在当今数字化时代,直播行业蓬勃发展,各种直播平台上的打赏行为日益频繁。然而,随之而来的法律问题也逐渐凸显。最高法明确指出,未经对方同意,用夫妻共同财产超额直播打赏可视为“挥霍”。
这一规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从数据层面来看,近年来,直播打赏的金额呈现出不断攀升的趋势。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,仅在某一知名直播平台上,2020 年全年的直播打赏总金额就达到了数百亿元,其中不乏有夫妻共同财产被大量用于打赏的情况。
以具体案例为例,在某城市,一对年轻夫妻在婚后共同拥有一定的财产,包括存款、房产等。丈夫在未与妻子商量的情况下,频繁在直播平台上进行高额打赏,数月内累计打赏金额高达数十万元,远远超过了家庭的日常支出和合理的消费范围。妻子发现后,与丈夫发生争执,最终将丈夫告上法庭。
最高法的这一规定为此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。在司法实践中,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、打赏行为的合理性、对家庭生活的影响等因素来判断是否构成“挥霍”。如果打赏行为明显超出了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,且未经过对方同意,那么法院很可能会认定为“挥霍”行为,并判决追回部分或全部打赏款项。
这一规定也提醒广大夫妻在处理家庭财产时要保持沟通和协商。夫妻双方应该共同制定家庭财务计划,明确财产的使用范围和权限。对于大额消费和投资行为,尤其是涉及到直播打赏等新兴消费方式,应该相互商量,避免一方擅自做主,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经济负担。
总之,最高法的这一规定对于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、规范直播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。在数字化时代,我们应该更加注重法律的约束和规范,共同营造一个和谐、稳定的家庭和社会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