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重要通知,明确规范行政检查行为,防止逐利检查、任性检查,涉企行政检查要做到“五个严禁”、“八个不得”。这一举措对于优化营商环境、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。
“五个严禁”切实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。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检查,避免了随意性和盲目性,让企业能够在稳定的环境中开展生产经营活动。严禁以检查之名谋取私利,杜绝了个别部门或人员利用检查机会向企业“伸手”,维护了市场的公平公正。严禁重复检查、多头检查,减少了企业的负担,让企业能够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核心业务上。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,确保企业在检查期间能够保持正常的生产节奏,不因为检查而导致生产停滞或延误。严禁违反法定程序进行检查,保障了企业的程序性权利,使检查行为更加规范、合法。
“八个不得”则进一步细化了行政检查的行为准则。不得擅自扩大检查范围,避免了对企业的过度干预,让企业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自主经营。不得对同一企业的同一事项进行重复检查,防止了企业因重复检查而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。不得强制要求企业停产停业接受检查,保障了企业的生产连续性,有助于企业稳定发展。不得要求企业承担检查费用,减轻了企业的经济负担,体现了政府对企业的关怀。不得刁难企业、设置障碍,营造了良好的企业发展氛围,让企业能够感受到政府的服务意识。不得因企业性质、规模、地域等不同而实施差别化检查,确保了所有企业都能在公平的环境中竞争。不得泄露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,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,增强了企业的安全感。
这一规范举措的实施,将对企业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。以某地区为例,在实施规范行政检查行为之前,企业每年平均要接受各类检查 20 余次,平均每次检查耗费企业 3 至 5 天时间,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了很大的困扰。而在规范行政检查行为之后,企业每年接受的检查次数减少到 10 次左右,每次检查的时间也缩短到 1 至 2 天,企业的生产效率得到了显著提高,经济效益也明显提升。
同时,规范行政检查行为也有助于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。政府通过规范自身行为,切实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,让企业感受到政府的诚意和努力,从而增强了企业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。这对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、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。
总之,国办规范行政检查行为的举措是一项得民心、顺民意的重要决策。通过“五个严禁”、“八个不得”,将为企业创造更加宽松、公平、稳定的发展环境,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。相信在政府的积极努力下,企业将迎来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。